青岛金盾达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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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消防队伍建设,提高消防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职雇员6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
消防文职雇员岗位,主要负责文字写作、新闻宣传、计算机操作等内勤服务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青岛市常住户口(驻青高校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5、身体健康,符合征兵体检要求。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办法
(一)信息发布
招聘简章、考试通知、面试安排、成绩公示等招聘信息在四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sfrsj.qdsf.gov.cn)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2年5月2日(周三)-3日(周四),9:00-11:30,14:00-17:00。
2、报名地点
青岛市公安消防医院(青岛市四方区会昌路1号)。青岛消防
3、报名手续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本人须携带《四方消防大队公开招聘消防文职雇员报名表》(贴照片)、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和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无业人员提交失业证(求职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报到证,2012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4、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2年5月4 日(周五)下午13:30-16: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5、报考比例
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缩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笔试
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考一科,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市情市况、消防知识等基础性知识。
笔试时间:2012年5月5日(周六)上午8:30-10: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网上公布。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四)面试
面试有关事宜随笔试成绩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要素为报考人员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
对达不到1:3比例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成绩当天在网上和面试现场公布。
(五)总成绩评定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时,军事院校毕业生或退役士兵优先录用,其他则按笔试成绩高低二次排序,择优录用。
总成绩及等额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随面试成绩同时公布。
(六)体检考核
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等额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因应聘人员自行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可按照同岗位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政审参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聘用与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四方区大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实行劳务派遣,合同期限为3年,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作为非现役文职雇员,由消防大队参照现役军人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五、报酬和待遇
消防文职雇员月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有关说明
1、本次考试由四方区监察局全程监督。
2、报名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四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sfrsj.qdsf.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83742884(工作日9:00-17:00)。
监督电话:83757153(工作日9:00-17:00)。
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四方区大队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